通知公告

当前位置: 首页 > 通知公告 > 正文

关于召开我院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、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2-10-19 作者: 来源: 点击:

老师、同学:

学生(研究生)代表大会制度是学生会(研究生会)组织的重要制度,是同学们在校园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途径,是体现学生会组织政治性、先进性、群众性的基础和保证,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会(研究生会)组织建设,规范学生(研究生)代表大会制度,切实做好我院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、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准备工作,将召开本学院学生(研究生)代表大会,同时完成院学生会组织换届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召开时间

   请于2022年10月31之前召开。

二、主要任务

  (一)听取和审议上一届院学生会的工作报告,规划今后一年院学生会工作的目标任务;

  (二)选举产生新一届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;

  (三)选举出席校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、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代表;

  (四)听取广大同学对学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,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;

三、召开办法

  (一)院召开学(研)代会前,须向本院党委、校学生会提交书面请示。经批准后,院学生会方可按照有关规定召开学(研)代会。

  (二)出席院学(研)代会的代表应由各团支部选举产生。代表人数一般为学院总人数的1%-5%,名额分配覆盖各专业、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,其中非校、院级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%,女代表一般不少于25%,要有一定数量少数民族学生。代表候选人的提名应充分发扬民主,反复酝酿协商,可以由团员青年和团支部、班委会推荐,也可以由二级学院团委、学生会在征求基层组织意见的基础上提名。

  (三)院学(研)代会要按照校学生会分配的名额,采取差额选举方式,选举出参加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、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代表,差额比例为20%。

四、有关要求

  (一)在筹备工作中,学院要认真学习《中华全国学联学生联合会章程》、《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》和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(研究生)代表大会工作规定》等文件,使广大学生明确召开学代会的意义和要求,熟悉掌握学代会选举的原则和程序,积极参与各项工作。

  (二)院学生会在筹备召开学(研)代会的过程中,要按照学校防疫相关要求,做好防疫防控,及时向所在学院党委和团委汇报准备情况。

  (三)学生会主席团在换届选举工作中,要坚持标准,充分发扬民主,保证广大学生正确行使民主权力,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和规定程序办事。

    召开学院学(研)代会是我院青年学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,学院学生会要高度重视,保证学(研)代会各项任务圆满完成,为学校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、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召开营造良好氛围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共青团环球在线官方网委员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2年10月19日